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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会(GD/TC4)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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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1年度服务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3-11 09:33:05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粤质监标函〔2011〕131号

省有关服务业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挂靠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大服务业标准实施力度,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1年我省服务业标准化计划项目。请各单位认真研究部署,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协调、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申报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二)紧密围绕广东省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优先安排与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与促进广东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的物流、金融、商贸、科技、会展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项目,旅游、文化、气象、社区、体育等有利于建设幸福广东的民生性服务业标准化项目,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保护、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有利于促进提升广东社会管理水平的公共性服务业标准化项目。

(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提出科学、可行的项目,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按时按要求申报。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1.省有关服务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推荐。即申报单位向省有关服务业主管部门申报,省有关服务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推荐至省质监局。

2.各地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推荐。即申报单位向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地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推荐至省质监局。

(二)申报时间

2011年我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征集原则上分3批进行,3、6、9月的30日为每批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

三、申报项目类型与重点

(一)项目类型: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三大类,即地方标准制(修)订、先进标准体系试点(示范区)及标准实施示范(推广)。

 

(二)立项重点:见《2011年广东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申报重点参考目录》(附件1)。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对由组织单位编制的《广东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申报分类汇总表》(附件2),要求分类汇总,可按项目的优先顺序排列。

(二)对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的《广东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组织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若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还需填写《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4) 。

(三)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刘永钊

电 话:020-8423758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邮 箱:gdfwyb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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