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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重点整治超长超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时间:2018-06-21 18:43:31 | 来源:交通运输部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并针对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货车等方面的治理做出重要批示。其中,关于货运方面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加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隧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对交通流量较大、通行危化品车辆较多等重点隧道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提高企业违法违规代价。
       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货车及农村地区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350、122、12328等服务监督电话和社会公共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建立旅客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输安全监督的制度和激励机制。
       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汽车、挂车及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关口,不得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营运手续。
       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持续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督促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按要求退出市场。加强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监管,重点整治低平板半挂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行为。开展常压罐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强化实际操作培训考试把关。
       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并与部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对接,加快实现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罐体检测报告、监督检查等监管信息全国联网。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托运、充装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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