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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

时间:2011-03-09 09:02:25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与俄罗斯阿穆尔河流域国家海河监督局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中俄双方2009年修订的《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以下简称《界规2009》)将于2011年4月1日起共同实施。同时,1993年4月1日实施的《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以下简称《界规1993》)同时废止。

随着中俄东段国界的划定,界河两岸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和管理的不断进步,船型的变化,高速船的发展,气垫船的使用,新的《国际信号规则》实施等,原有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中俄界河水上安全航行和相关管理的需要。近年来,在中俄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自2005年起5次对现行《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一些规定、要求、文字语言表述等方面进行了磋商和修改,并予以正式确认和签署。《界规2009》分为六章和五个附录,包括总则、船舶航行、能见度低和航标不发光河段的船舶航行、信号、救助和海损事故处理、附则等六章。《界规2009》首次将《中俄气垫船航行安全管理规定》、《中俄拖带排筏航行安全管理规定》纳入其中。

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金永灿表示,《界规2009》的实施,为中俄双方在界河水上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共同的平台,中俄双方共同在《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框架内执行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航行规则,通过提供良好的界河通航环境,从而保障双方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和对界河环境的保护。

金永灿说,目前,由黑龙江海事局牵头协商呼伦贝尔海事局及吉林海事局,以及其他的相关单位,已迅速组织开展《界规2009》的宣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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