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 Information

国家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 行业政策 >> 国家

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

时间:2015-10-26 10:35:24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中提出的各项标准化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标准”走出去“、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深化国际合作、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支撑互联互通建设”为目标,全面对接服务《愿景与行动》,力争尽快形成加快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完善推动标准“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深化与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化互利合作,加快推进标准互认;促进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组织翻译500项急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外文版,支撑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组织开展重点国别大宗贸易商品标准比对分析,提升标准信息服务水平;建设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点带面,积极推广国内农业标准和管理经验;开展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支持标准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沿线国家的标准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完善中国标准“走出去”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针对重点国家、优先领域、关键项目,提出标准“走出去”规划,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领域,制定实施《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翻译出版国家标准外文版快速程序、中国标准海外授权使用版权政策等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推动标准“走出去”的政策环境。
  (二)深化与沿线重点国家的标准化互利合作。以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以及东盟国家和南亚国家等为重点方向,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重点,寻求利益契合点,研究构建稳定通畅的标准化合作机制。
  着力推动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印度、亚美尼亚、海合会标准化组织及沙特等主要海合会国家、埃及和苏丹等重点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积极推动与阿塞拜疆探讨解决标准化合作问题。探索形成沿线国家认可的标准互认程序与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标准互认工作。
  聚焦沿线重点国家产业需求,充分发挥各行业、地方、企业、学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作用,建立标准化合作工作组,深化关键项目的标准化务实合作。在钢铁、有色、铁路、公路、水运工程、石油天然气等领域,配合我国海外工程服务推广中国标准。
  (三)推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认真履行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常任理事国和技术机构负责人的职责。鼓励各行业实质性参与相关专业性国际、区域组织的标准化活动。发挥骨干企业积极性,在电力、铁路、海洋、航空航天等基础设施领域,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中医药、烟花爆竹、茶叶、纺织、制鞋等传统优势领域,依托我国具有优势的技术标准,主动联系沿线重点国家开展国际标准研究,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在对双方产业均有重要影响的领域,联合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新技术机构。
  (四)组织翻译优先领域急需标准外文版。围绕装备、产能、动植物检疫等“走出去”优先领域,发挥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走出去”需求调研,梳理形成优先领域标准外文版目录,分步下达国家标准外文版制定计划。优先组织开展服务设施联通、贸易畅通等急需的铁路、公路、水运工程、电力、海洋、冶金、建材、工程机械、航空航天、中医药等领域500项国家、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及出版工作。
 
  (五)开展大宗进出口商品标准比对分析。开展我国与东盟、中亚、西亚、东南亚四个区域重点国家的进出口商品贸易情况和相关国家标准分析,梳理分析沿线重点国家大宗进出口商品类别,发挥行业、地方优势,依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研究沿线重点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开展优先领域大宗商品标准比对分析,形成优先领域大宗进出口商品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报告,为 “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六)开展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依托与东盟国家气候、环境、人文相似的地方省市,有效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成果,积极推广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经验。在水稻、甘蔗、茶叶、果蔬等特色农产品领域,宣传推介我国现行有效的农作物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良好种植操作规范、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农产品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标准,以及我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制度,开展本地化研究与示范推广,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有效提高当地标准化种植技术水平。
  (七)加强沿线国家标准化专家交流及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我国科技、商务等合作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面向沿线国家标准化发展和交流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分批开展面向亚洲和非洲的标准化专家交流及人才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举办综合知识类、专业领域类标准化援外培训班。派遣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别顾问和专家,支持沿线国家标准化能力建设,提升我国标准海外影响。加强“一带一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邀请一批国际标准化专家来我国讲学交流,培育一批标准化管理和专业人才,为开展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交流提供人才保障。
  (八)实施标准化互联互通重点项目。在电力电子设备、防爆设备、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广播、半导体照明、中医药、海洋技术、TD-LTE信息通信等领域,支持一批由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牵头组织,面向东盟、俄罗斯、中亚、中东欧等重点国家和区域开展的标准化互联互通项目,夯实标准化合作基础。研究建立“一带一路”标准化合作关键项目沟通机制,加强项目储备,为产业合作和互联互通提供标准化支撑。
  (九)加强沿线重点国家和区域标准化研究。切实发挥地方的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建立沿线重点国家和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积极组织开展面向阿拉伯国家、中亚、蒙俄、东盟、欧洲、北美等重点国家和区域的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发展战略及重点领域相关标准研究,初步建立“标准化智库”体系并发挥好作用,推动形成早期成效。
  (十)支持各地开展特色标准化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地缘优势、文化优势、语言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挖掘一批具备标准化工作基础的优势领域、优势技术和特色产品,提炼一批重点工作任务和标志性合作项目,开展中国城市与国外相关城市间的标准化合作试点。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