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 Information

国家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 行业政策 >> 国家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的公告

时间:2018-11-13 15:46:08 |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内各司局: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为“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等12项审批事项。我部对12项改革事项逐一细化改革举措,制定了具体管理措施,现予以公告。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doc;
上一篇: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