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 Summary

法律工作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概况 >> 分支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法律工作委员会

省政府出台新政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时间:2011-06-02 10:11:50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减法 5项措施简政减负,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轻装上阵
+加法 9项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保障力度
×乘法 5项涉企服务,建立健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11]59号,简称59号文)有关情况。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唐豪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59号文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的措施。
近年来,我省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政府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但与形势发展和企业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历时半年,几易其稿,省政府于近期制定出台了59号文,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动力和保障。
唐豪介绍说,59号文主要内容可以用减、加、乘来概括:一是做好法,切实简政减负,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实现轻装上阵。包括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清理修订涉企政策规章、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涉企重复鉴定和检验、破除行业准入壁垒等5项措施。二是做好法,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获取更有力的支持保障。包括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支持,加大对企业设备更新、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并购重组、提升产品质量的政策支持,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融资支持、人才支持等9项措施。三是做好法,强化涉企服务,建立健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服务体系。包括完善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加强面向企业的信息服务、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市场、推动服务企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5项措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有关部门还透露了今后我省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的一系列新举措: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2亿元,用于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规范年票收费行为,继续推进相邻城市年票互认,力争2012年底前实现珠三角区域9市年票互认,等等。

上一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下一篇: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返回列表